风力发电塔筒设备制造商辽宁新兴佳波纹管制造有限公司认为遭受美证券行业主管机构不公平对待后,决定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1月9日,辽宁新兴佳总经办有关人士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证实,公司已向纽约州法院起诉了纳斯达克交易所,因其对公司的摘牌行为涉嫌违反相关规章及法定诉讼程序。《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外电报道中获悉,辽宁新兴佳向纳斯达克交易所要求索赔3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8.94亿元)。
分析师认为,此事件或将对今后中国赴美上市公司的上市路径产生一定影响,一些企业上市前的准备时间和门槛可能会增加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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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佳起诉纳斯达克
1月5日,辽宁新兴佳向纽约州法院提交诉状,起诉纳斯达克交易所,违反了其规章及其法定诉讼程序,导致该公司声誉受到不可挽回的损害并使公司市值缩水2.2亿美元。
此事件起源于去年1月13日,纳斯达克市场官方向新兴佳发出退市警告,表示该集团未能及时向纳斯达克市场提交有关2010年12月完成的财务重组相关情况。纳斯达克市场认为新兴佳在转板申请过程期间没有就融资的进展及时履行相关披露义务,其主要担心在于该公司2010年末的一笔2000万美元融资交易,认为文件中隐瞒了一些信息,这些信息引发了质疑。
这造成辽宁新兴佳在上市仅1个月后,纳斯达克交易所就将该公司股票警告摘牌,公司股价从每股9美元最终跌至不到70美分。
当时,新兴佳则表示,已经及时提供了所有必要的信息。并在相关文件中解释称,2010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纳斯达克市场的转板通知,12月13日新兴佳与机构投资方达成了价值2000万美元的权益债务协议。
2010年7月13日,新兴佳集团借纽约国际集团之力登陆OTCBB,并于2010年12月15日成功转板纳斯达克市场。
在起诉书中,新兴佳方面表示,公司通过反向收购在美国上市而受到了纳斯达克交易所管理人士的不公对待,将其股票摘牌的做法实际上是对反向收购上市的中资企业不公怀疑所致,同时“程序上有缺陷、是武断与任意地调查,并且匆忙作出决定的”,并且 “公然带有歧视性”,目标就是摘牌中国公司。
新兴佳现已雇用了美国前参议员ArlenSpecter作为法律顾问。
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李胜茂分析此事称,按照当前公布的事件起因来看,纳斯达克对于新兴佳的处罚过程不是非常透明,处罚依据较为模糊,且存在处罚过重的嫌疑,如果新兴佳能够充分地向法官说明上述事实,那么案件诉讼成功的可能性就比较大。在诉讼进行的过程中,新兴佳可能被贴上不遵守纳斯达克上市公司法律法规的中国公司群体中一员的标签,这将非常不利于法官做出公正裁决。
中国企业在美上市遇难题
此事件的起因就是中国企业在美上市所采用的反向并购的方式。反向收购又称买壳上市,是指非上市公司股东通过收购一家壳公司的股份控制该公司,再由该公司反向收购非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业务,使之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而原非上市公司的股东一般可以获得大部分上市公司的控股权,从而达到间接上市的目的。
李胜茂认为,美国证券市场是以完全披露信息为基础的,如果新兴佳通过反向收购方式上市仅是为了规避上市时的信息披露义务,那么其就很有可能存在纳斯达克指控的违规行为;如果仅是将这种行为当做一种正常的上市途径,那么违规的可能性就较小。
新兴佳只是大约400家通过反向收购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中的一员。美国证监会2011年6月警告投资者购买通过反向收购上市的公司的股票,称它们可能有“欺诈及其他弊病”的倾向,并称“调查发现数十家中国在美上市公司存在会计问题”。
据统计,自2005年至2010年,纳斯达克批准了55家中国反向收购公司挂牌。由于担心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可能存在会计违规行为,美国经纪商盈透证券也曾在去年6月禁止客户以保证金方式买进部分中国公司股票,其中被列入禁买名单的中国公司多达130多家,大部分是前年以来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中国中小公司和网络概念公司。
据了解,反向收购已经成为中国赴美上市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采取的主要方式。李胜茂称,这种方式可以简化上市流程,直接上市需要面临证券监管部门的严格审查,程序较为繁琐;同时,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经营信息不外泄,利用反向收购实现上市的企业没有信息披露的义务;其次,实现上市的成功概率较大,相关模式能够很容易被国内其他企业复制。
这种曲线上市路线最大的优势在于能够避免首次公开发行时证券交易所的严格审核。此事件也表明中国在美上市企业必须要严格遵守美国证券交易市场的法律法规。
李胜茂分析,这对今后中国赴美上市公司的上市路径将会产生一定影响,一些企业上市前的准备时间可能会增加许多。之前一些采取反向收购方式进军美国资本市场的中国企业,采取的是在上市后边学边改方式,现在监管趋严后必须在上市前就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以及熟悉美国资本市场的法律法规。
中概股迷途寻路 诚信是第一大问题
2011 年,中国概念股在“金钱永不眠”的华尔街经历了从“天堂”到“地狱”的残酷。
“从‘香馍馍’变成了‘冷板凳’。”在2011年12月的沃特金融峰会上,一位企业家这样对记者形容。据悉,该企业家辛苦创办的企业于2010年在纽交所上市,却在近期惨遭“猎杀”。
在远隔重洋的美国华[0.09 -1.10%]尔街,中国上市企业一年来遭受着一场前所未有的猎杀。在这个市场上,中国概念股选手空有一手花花绿绿的牌面,却苦于不知如何与资深华尔街玩家对局,以致于节节败退。
这场劫难中,多达29家中国概念公司从美国主板市场上退市,48家公司遭遇停牌或退市的警告,6家因股价问题被停牌至今。处于交易状态的中概股同样行情惨淡:2011年12月28日统计数据显示,目前240只中国概念股中,将近七成公司的股价跌幅超过50%。
仍在被猎杀
时至2011年12月底,中国概念股的海外危机仍然余波未止。
2011年12月23日,中国教育联盟被纽交所勒令退市,这是第29家被勒令退市的中国公司。
11月底,一家名为Kerrisdale Capital Management的美国独立研究机构出人意料地发布了一份关于中国教育联盟财务方面的负面报告。报告发布的当日,中国教育联盟的股价暴跌三成以上。
“我们发现,中国教育联盟递交给SEC(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文件与其在中国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登记的资料有着较大出入,其旗下子公司远程教育服务(ELG)业务收入不及SEC文件中的一半。”
Kerrisdale Capital Management在其报告中进一步指出,“另外,中国教育联盟曾在2008年4月11日斥资4.8亿元人民币收购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80%的股权。然而,该项交易至今只支付了1.65亿元人民币 。”
当时,中国教育联盟市值仅达到1164万美元,而按照美国纳斯达克市场规定,企业在1个月市值处于1500万美元以下,便面临退市的危险。外媒报道称中国教育联盟有意转板柜台交易市场,但截至发稿时止,记者没收到中国教育联盟的相关回复。
尽管频频在美国市场遭遇“猎杀”,不少中概股公司对做空机构的回击显得异常被动。
“许多公司在被做空后,不愿意与市场投资者进行沟通。”沃特财务集团管理合伙人陈文轩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不少中国公司在被做空后,没有立即作出回应,以致错过了提振投资者信心的最好时机。
陈文轩表示,其实中国公司在被做空后,应立即向市场公开其财务状况及解释任何遭受质疑的问题。而目前的现状是,企业担心公布其目前状况后,可能引起市场更多的关注。
上市是柄双刃剑
陈文轩称,被做空的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建立投资者与公司之间信任,并采取措施化解,比如重新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最被动的是遭遇指责仍不积极回应。
“美国的做空机构往往看准的是做空时机,它们所针对的企业并不一定是真的在经营中出现了问题,做空机构可能只是抓住了某个漏洞,从而引起舆论的关注和恐慌。”清科研究中心分析师张兰表示。不少业界人士同样观察到了这一点,华兴资本首席执行官包凡在其微博上表示,“不少基金经理往往一听到浑水机构放出消息,就把手上被做空公司的股票给抛售了。”
事实上,那些及时向市场投资者开诚布公的中概股公司,其股价几乎都在被做空后短短几日得以提振。如展讯科技、分众传媒等,都是极好的例证。
“在这种情况下,做空机构的损失其实更大。”陈文轩这样评价。
但中概股公司已经“杯弓蛇影”,在浑水、香橼等专业做空者的连番追杀下,不少企业家一旦遭遇“猎杀”,第一个反映就是“退市”。
“前些年,我只和少数客户谨慎地讨论过退市的问题。今年,‘退市’突然变成了一个‘时髦’的举措。”陈文轩发现,今年不少客户开始向她咨询退市转板的问题。
“部分资质存在瑕疵的企业,受到美国监管部门的调查乃至勒令退市,但这并非是市场的普遍现象。”张兰表示,大部分赴美上市的企业是按照相应流程恪守规定进行IPO的,并且业绩没有太大问题。
众所周知,上市是一柄双刃剑,选择IPO上市,理当有心理准备面对二级市场风险。被动地退市或转板的成本也并非低廉,作出退市选择的中概股公司,未来似乎更加迷茫。
张兰表示,“如果真的要退市,企业需要一笔不小的资金来收购目前流通在外的股票,以达到私有化目的,并且要慎重考虑退市后企业发展的未来走向。”
“最有效的方法是严格按照美国法律规定和行业准则进行正当合法的经营管理,以财务数据和业绩说话,这样才能尽可能保证自身不受影响和伤害,也有助于提升投资者信心。”张兰给出了这样的建议。
私有化并非坦途
对于遭遇围剿而即将“溺死”的中概股公司,私有化似乎变成了他们眼中唯一的浮木。
不过在美国,私有化需要一笔资金回收企业在外流通的股票,并且按照美国监管的要求,向股东发出通知等一系列手续和流程。如果企业自身无法满足这笔资金的需求,就还可能需要向其他机构寻求财务支持。
例如,前段时期盛大网络私有化,陈天桥便向投行JP Morgan筹借了部分贷款。
但盛大的主动退出也许只是基于陈天桥个人的考量,相对于其他因财务造假问题等被动退市的企业,盛大也许更加着眼于其动态市盈率远低于A股平均市盈率这个事实。
按照协议,盛大将为回购支付高达7.36亿美元的巨额资金。很显然,相对盛大的财大气粗,不少自身市值尚未达到千万美元的企业如果寻求“私有化出路”,无疑要承担一笔沉重的费用。
“如果纯粹为了避免被做空就选择私有化,未免有失偏颇。”张兰认为。
但在中概股集体遭到猎杀的节骨眼上,私有化则有“撒手保命”的意味。 “私有化的目的最简单来讲是省钱。”美国EGS律师事务所合伙人Barry Grossman介绍,通常情况下,企业愿意私有化的原因常常是因为此种做法可以选择以自己的方式运营公司,并令股东迅速得到赔偿。
考虑私有化的企业通常认为,主动退市,或私有化或随后转板至港股乃至A股市场,可能是目前针对中国概念股的引渡通道。毕竟,在香港与A股市场上,同类公司的市盈率要远比美国市场高出许多。
但可惜,美国资本市场的游戏规则对中概股们并不十分有利。
“私有化并不是所有上市公司都能完成的,有时候会花4~5个月,而且私有化的交易可能会因为股东亏损,而令企业面临诉讼的风险。”陈文轩说。
美国资本市场有着严格的退市制度,在企业私有化退市以前,需要做好应对股东集体诉讼的准备。根据美国法律,此类案件的诉讼成本将达到200万美元。
另外,中国企业在美国上市时,往往将其公司拆分成适应美国市场的结构,如果在美国退市后回到国内或其他市场上市,必然需要对公司进行重组,这无疑也将耗费公司大量成本。
“并非所有中概股公司都需要私有化,如果想暂时避免因被做空而造成的股价大跌,休眠或者是暂停信息披露,不失为一种更好的方法。”Barry Grossman表示。
“中国企业在美国被做空三大原因当中,诚信是第一大问题。”沃特中国财务集团创始人CEO张志浩认为,中国企业应当做到自律、自救。自律是企业在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中让自己符合美国资本市场的要求;自救是好的企业应该抱团,设立好的标准,完善自律结构,完善内控,建立完整的信息披露,设立一系列的标准通过整体公关改变中国板块整体的市场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