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批准交易所将“熔断制度”(circuit-breaker)的适用范围扩大至所有美国股票,以防再次出现“闪电崩盘(flash crash)”。
该针对股票的“熔断制度”于去年推出,目的是为了防止出现2010年5月6日的股价剧烈振荡。美国股票交易所计划在8月8日前对没有纳入“熔断制度”的大幅波动股票实行临时停牌措施。
交易所和监管机构目前正在讨论推出新的更为灵活的停牌制度,以便取代“熔断制度”,但在新计划敲定之前扩大“熔断制度”实行范围将为更多股票提供保护。
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发布的通知,该委员会于上周四批准扩大“熔断制度”适用范围,将所有在美国交易所交易的股票包括在内,但对于股价较低或交投不活跃的股票适用更宽泛的波动标准。
根据该计划,价格不低于1美元的股票或交易所交易基金在5分钟内波动幅度达到或超过30%,将被暂停交易。价格低于1美元的证券在5分钟内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50%,将被暂停交易。